浙江将执行新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长幅度接近13%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9-25 13:26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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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杭州9月25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再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将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最高一档调整为1860元。

    从2015年11月1日起,浙江省将执行新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分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为17元、15.2元、13.8元、12.5元四档。调整后,各档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幅度接近13%。

    现行的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是自去年8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分别为1650元、1470元、1350元、122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3.5元、12元、10.9元、9.8元四档。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目前调节企业分配的两种主要手段之一。从1994年开始至今,浙江省已经15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责任编辑: 陈旭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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