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对危爆物品枪支弹药进行收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10-24 08:34 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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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对危爆物品枪支弹药进行收缴

    10月23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收缴危爆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行为,号召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个人和单位在限定时间内主动上交公安机关,期限为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5日。

    据悉,凡在限期内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同时,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动员、规劝在逃涉枪涉爆案件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凡举报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可奖励2万元;窝藏、包庇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为举报人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严惩。

    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可拨打举报电话0771-2892110,或直接拨打报警电话110;举报信件可邮寄至南宁市新民路34号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

责任编辑: 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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