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6日表示,证监会综合考虑市场各方面对于进一步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机制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围绕解决巨额资金打新、简化发行审核条件、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加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事项,提出了进一步改革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的政策措施。证监会决定先按现行制度恢复28家公司中已进入缴款程序的10家公司新股发行。剩余18家公司将在年底前分批发行。证监会将恢复新股发行审核会议,合理安排审核进度。 此次完善新股发行制度包括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建立摊薄即期回报补偿机制等五项措施。 据介绍,证监会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修订草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同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履行相关程序后公布实施。(记者 许志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