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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有针对性地选择地区开展区域金融改革创新试点

2015-12-04 13:54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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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于2015年12月4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陆磊、货币政策二司司长邢毓静、金融市场司司长纪志宏介绍区域金融改革创新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 陆磊]大家知道,12月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14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区域金融改革创新的有关工作,现在由我就相关情况跟记者朋友们作一个简单的介绍和交流。我的介绍分成三个部分:

第一,区域金融改革创新的总体框架到底是什么?一方面,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金融运行规律和区域经济特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展区域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区域金融改革创新范围覆盖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中部工业化转型地区、西部欠发达地区、民族和边疆地区,内容涉及金融对外开放、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农村金融改革、民间金融和跨境金融合作等。

总的来看,区域金融改革创新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支持条件成熟地区做好金融改革与产业结构升级、金融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衔接,引导地方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提高金融运行效率,推动符合当地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金融改革创新,取得了积极成效。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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