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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创建“无欠薪项目部”

2016-02-16 07:30 来源: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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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在全省所有建设施工项目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自去年起,福建省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及所建的房建市政、公路(高速)、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均要求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至今400多个建设施工项目没有发生一例恶意欠薪事件。此次出台的《意见》要求在全省所有建设施工项目推广这一做法。

据了解,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按“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各种方式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立进出场登记制度,通过建立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等管理台账,逐步推行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

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不是由包工头发放,而是由项目部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做到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从而防止因层层拨付工程款产生欠薪问题以及出现工程款与工资分不清造成的监管困难。

“以往包工头常以工程款没有结算为由拖欠工人工资,通过推广‘无欠薪项目部’活动,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该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不管项目有没有赚钱,先保证农民工工钱。 

《意见》明确要求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源头预防和治理企业拖欠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 

此外,《意见》提出,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报酬。据了解,近年来,福建加大对恶意欠薪的犯罪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49件。(记者 吴铎思)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杜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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