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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呼吁增强数字内容版权保护

2016-04-22 14:18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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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日内瓦4月21日电(记者 张淼)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21日在日内瓦表示,数字时代改变了音乐、电影等文化作品的创作、存储、销售与消费方式,但也为创作者及商业伙伴带来版权保护、价值分享等方面的多重挑战。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1日在此间召开为期两天的“全球数字内容市场会议”,重点关注音乐、电影、广播、出版作品等数字内容日益便利的在线访问和可持续经济价值链之间的冲突。

高锐当天在开幕致辞中说:“我们正经历文化与创意作品在表达与传播方式上的巨大转变,数字技术和互联网搭建了这一转变的基础,解决了创意作品的存储、复制与销售限制,为获得前所未有的作品库、触及世界范围的受众与大范围降低价格带来了可能性。”

高锐举例说,大约20年前互联网首次出现了商业活动,当时消费者获取音乐唱片的主导方式是购买CD,每张CD大概含15首歌曲,价格约30美元。20年后,消费者每月花费10到15美元便可收听数以百万计的曲目。

不过,数字转型过程中,唱片行、音像店及书店等传统销售形式的市场萎缩,新的数字内容价值链又难以保证创作者利益。对此,高锐强调,版权是建立创意作品市场的中心机制,也是为创作融资的主要渠道。他表示,强化版权保护将确保创作者控制其作品的商业开发,将经济利益返回创作者并保障他们的生活,并保证创意产业经济的可持续性。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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