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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决定

2016-04-28 20:31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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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决定
(2016年4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2013年10月1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在熊本签署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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