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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
交流会召开

2016-05-19 09:22 来源: 国土资源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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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18日,国土资源部在甘肃省兰州市组织召开全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现场经验交流会。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汪民在会上讲话时强调,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从健全责任制度、项目实施管理、督促检查、建立考核机制、改革创新五个方面狠下功夫,扎实推进地灾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同时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做好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李荣灿出席会议并致辞。

汪民指出,地灾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是地灾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要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扎实推进地灾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一要健全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相关部门、企业单位在地灾防治方面的具体职责,真正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二要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真正把各级财政资金管好用好,实现项目全过程监管;三要狠抓督促检查,对在督促检查中发现的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或违反各项制度等现象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直至问责;四要建立考核机制,要把地灾防治的相关目标任务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五要进一步改革创新,探索完善地灾危险性评估检查监督制度,更好地将地灾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与扶贫攻坚、土地整治、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起来。

汪民指出,今年地灾防治形势非常严峻,各地工作部署要“早”,绝不能“少根弦、低半调、慢半拍”;责任纪律要“严”,层层抓落实,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督促检查要“实”,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对检查中暴露的纰漏,要逐一整改落实,不留盲区、死角。

汪民还强调,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做好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工作,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要求,破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投入、政策、科研等机制障碍,加快完善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互协调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体系,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与相关产业发展融合推进,实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惠民利民新成效。

湖南、四川、云南、甘肃等4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地灾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情况,江苏、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做大会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参观了兰州市伏龙坪地区、临夏州东乡县城地灾综合治理工程现场。(周怀龙 王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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