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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打响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战

2016-05-22 08:33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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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定点帮扶工作全部完成交接,扶贫工作“1+N”政策体系即将出台
广东打响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战

“老乡,你家总共有几口人,有多少人参加工作?”“家里平均每个月收入多少,支出有哪些?”……近日,湛江市遂溪县岭北镇西塘村多了个“外来人员”,来自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的驻村干部李志甫一驻村,就挎上工作包走家串户,核实登记全村贫困情况。

一年之计在于春。入春以来,这样的工作场景,在南粤大地频频出现。3月22日,广东召开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新时期广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近两个月来,全省各地、各部门选派精兵强将,驻村交接,入户调查,建档立卡,精准识别。目前,全省各地、各帮扶单位已全面完成驻村干部的选派和对接工作,定点帮扶工作开局良好。同时,经过广泛调研和多次完善,全省扶贫工作“1+N”政策措施体系即将出台,为新时期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保障。

广东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的冲锋号,已经吹响。

紧张有序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5月13日,遂溪县岭北镇西塘村召开了一场村民代表大会。会上,驻村干部兼西塘村第一书记李志根据调查走访情况,对49户贫困户的去留增减作了说明,并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原则上确定了38户贫困户。当天,这份新时期贫困户初步核查名单首次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根据贫困户核查认定的条件,我和镇、村干部组成核查组,依据‘四看、五优先、六进、七不进’的原则,连续几天进村入户调查走访,完成了对49户贫困户的核查。”李志告诉南方日报记者,在此基础上,他和镇挂点领导、镇分管领导、村干部开会进行充分讨论,“该减的减,该增的增,做到精准识别。”李志说,贫困户的名单将根据群众意见调查核实,不断完善后,再进行第二次公示。

精准扶贫,精准识别是首要问题。3月以来,广东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紧锣密鼓地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3月29日,省委组织部与省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选派管理工作的意见》,对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选派和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4月7日,省扶贫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印发新时期相对贫困村定点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对相对贫困村定点扶贫工作任务作出了具体安排,明确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为“十落实”,并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和考核问责;

4月21、22日,省扶贫办举办市、县扶贫系统骨干培训班,21个地级市、顺德区以及91个县(市、区)232名扶贫系统骨干参加培训;

……

5月10日,省扶贫办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工作队(组)驻村驻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全省各地、各帮扶单位已全面完成驻村工作干部的选派和对接工作,定点帮扶工作开局良好。

据统计,截至5月18日,省定2277条贫困村,已对接进驻2269条,工作组队员共3875人。珠三角6市应驻村1719条,已全部对接驻村;本地帮扶应驻村220条,已全部对接驻村;惠州市46条自身帮扶村、汕头市37条自身帮扶村,已全部对接驻村。各市、县派驻镇工作组958个,全部完成对接。

省扶贫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帮扶单位驻村对接后,正抓紧时间,对相对贫困对象再次开展严格核定。不少地区已将识别的贫困人口,再次提交各村组村民理事会评议,如有异议,将组织工作组开展核查,确保建档立卡真实、准确。

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

广东提出2018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补齐扶贫开发工作短板,是其中一块重要内容。

为此,2015年以来,广东各级各部门广泛调研,在总结脱贫攻坚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建立“1+N”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体系,集中力量,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记者了解到,近两个月来,经过多方讨论完善,我省《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初稿已经完成,目前正进一步征求意见,补充完善,很快就可以发布。

《意见》明确了广东未来三年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省扶贫办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意见》,民政、住建、交通等部门正按照行业职能特点,研究出台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形成“1+N”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体系,强化脱贫攻坚的政策支撑。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方面,《意见》提出,构建新时期扶贫攻坚财政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对扶贫开发帮扶对象按人均2万元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所需资金由省、对口帮扶市、贫困人口属地市按6:3:1的比例共同分担。同时,《意见》要求,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和审计工作,坚持专项资金专项使用,严格执行扶贫项目招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扶贫资金审批、分配、使用、绩效评估等环节的具体操作规程,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扶贫开发用地方面,《意见》提出,省在分解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对贫困地区所在地级以上市予以适度倾斜,各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重点保障扶贫搬迁、小城镇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等用地需求。

《意见》还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建立资产收益扶持机制,重点支持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据介绍,目前,广东省民政厅、人社厅、交通厅、水利厅、林业厅、文化厅、卫计委、金融办、妇联以及南方电网等10个单位制定的配套实施方案已呈省扶贫领导小组审定。省经信委等15个单位的配套实施方案正在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由省财政厅牵头的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也在起草中。

此外,紧紧围绕脱贫目标,广东正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着手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确保全省相对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村有序退出。(记者 汤凯锋 通讯员 韦浩)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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