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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机制

2016-06-03 12:32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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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深圳6月3日电(记者 孙飞)为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保障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深圳市政府近日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提出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员无论是否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依法追责。

规定明确了适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出台经过的程序。规定指出,深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坚持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

听证会是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方式。规定提出重大行政决策涉及下列三类事项,应当举行听证会,包括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有关各方对决策方案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举行听证会。

同时,重大决策监督体系也予以建立。规定指出,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即深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部门、实施部门、相关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员无论是否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依法追责。

此外,规定提出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要求决策实施部门跟踪深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实施情况,必要时应当通过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和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进行总结评估,并根据情况提出完善、调整的措施建议报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作出决策。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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