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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将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地生根 

2016-06-06 06:40 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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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日前,青海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的25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将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地生根。

《意见》指出,全省各地区要坚决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的要求,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前预防、事中和事后监管,市(州)和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日常检查职责和定期抽检职责。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行各自职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严把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意见》结合青海省实际,从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药品从研制生产到流通使用等各环节、全过程监管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实施“到2020年化肥、农药和兽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严格实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准入许可制度和良好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蜂产品、枸杞、民族与地方特色食品、食盐、中藏药制剂、中药饮片、特殊药品、生物制剂(疫苗)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摊贩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整治力度;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严密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记者 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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