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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到全面小康的探路者——从数据看浙江发展轨道

2016-06-06 17:19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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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6月6日电(记者 沈锡权 陈晓波)农民人均纯收入获省区“31连冠”、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各省区最小、率先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全面小康实现水平已超过97%……浙江,这个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如今成为全面小康的探路者。

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进程中,浙江是一块充满生机的土地。2015年,浙江以全国1%的陆域面积、4%的常住人口,创造了全国6%以上的经济总量。

浙江全省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124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42886亿元,排名从全国第十二位跃升至第四位。这“第四把交椅”,浙江已稳坐20年。

近年来,浙江不断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十二五”期间,浙江三次产业结构从4.9:51.1:44调整为4.3:45.9:49.8,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5年,浙江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2.33%,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至0.48吨标煤。

2015年浙江人均GDP已超过12000美元,冲到了高收入地区的“门槛”上。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的最新测算,浙江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为97.2%,居各省区市前列。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在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浙江着力破解城乡失衡难题。2015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21125元,在各省区中首个“破两万”,并蝉联“31连冠”。农民纯收入从“破万”到“破两万”,浙江仅用了6年时间。

2015年9月8日,浙北德清县敲响浙江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一槌。该县洛舍镇砂村村一宗面积20亩、长满一米多高野草的废弃采石场,成功拍出1150万元高价。

通过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拓展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渠道,同时加大财政投入,让政府的公共服务均衡延伸、覆盖到农村地区,城乡“二元结构”在浙江被一点点改变。2015年,浙江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至2.07。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浙江努力补齐“短板”,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在“十三五”到来前,经过精准施策,以全国绝对贫困线两倍的标准,让全省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21万户低收入农户全面脱贫。

据浙江省残联副理事长陈玉国介绍,浙江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已达92.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2015年,浙江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文件,将所有重度残疾人都纳入低保,一级重度残疾人每月的护理补贴提高到500元,在全国领先。

经济发展、人民富裕、发展较均衡、社会和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浙江正率先冲刺。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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