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广西、内蒙古、安徽检察机关查办3名厅级干部

2016-06-17 18:25 来源: 新华社
字号:默认 超大 | 打印 |

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 最高检17日消息,广西、内蒙古、安徽检察机关近日查办了3名厅级干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原副厅长梁振林(副厅级)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受贿、非法持有弹药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指定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依法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梁振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梁振林,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梁振林在担任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政委,广西华盛集团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依法应当以非法持有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党史研究室原主任张宇(正厅级)涉嫌贪污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6月13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安徽省芜湖市原副市长洪建平(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雷丽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