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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力争处置僵尸企业450家

2016-06-29 07:21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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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关于处置“僵尸企业”的指导意见》出台,意味着浙江省“僵尸企业”处置进入实施阶段。记者从省经信委获悉,今年,浙江省力争处置“僵尸企业”450家以上。

结合省情,浙江省“僵尸企业”主要分为四类:第一类是长期停产的;第二类是负债率超过100%且连续3年亏损,还靠政府补贴的;第三类是连续3年以上欠薪、欠税、欠息、欠费的;第四类是陷入“两链”风险的特困企业。

今年初,省经信委在全省范围内做了一次调查摸底,共摸排出472家企业符合“僵尸企业”条件。其中,102家企业获得政府补贴,332家企业有银行贷款,但2015年平均产能利用率仅为27.08%。浙江省将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化办法处置“僵尸企业”,并结合各地实际开展分类评估,将“僵尸企业”细分为兼并重组类、债务重组类、破产重整类和破产清算类企业,分批分类进行处置。

接下来,浙江省还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地毯式调查摸底,建立单个“僵尸企业”档案数据,厘清“僵尸企业”的债权债务、资产产权、“僵尸”成因、经营状况以及需安置职工等情况,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为后续分类有序处置打好基础,并最终建立基本健全的市场化退出长效机制。(记者 夏丹 通讯员 童森军)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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