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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启用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延至5年

2016-07-06 09:21 来源: 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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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昌吉市举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启用仪式,昌吉回族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新疆瑞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颁发了全区第一张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标志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证合一”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正式启用。

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将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进行“两证合一”,同时又将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中有关食品安全的许可内容整合进来,实现“三证合一”。

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据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食品经营项目的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分类审查,更突出了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经营项目风险;使用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制,增加了经营者信息二维扫描码,消费者通过手机扫描就可随时了解食品经营者信息,便于群众监督;有效期由原先的3年变成现在的5年,更方便了食品经营者;明确了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人员、投诉举报电话、许可证发证机关和签发人,使监管责任更加明晰。

此外,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上还明示了食品经营者外设仓库地址,将许可和监管的范围延伸到食品贮存环节,加大对外设仓库的核查和监管力度,有利于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死角。

启用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后,仍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继续有效。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记者 赵军)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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