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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纪委通报:下属违纪领导担责 4名干部被处理

2016-07-28 10:42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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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贵阳7月28日电(记者 胡星)贵州省纪委28日通报4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4名干部因下属违纪违法受到处理。

贵阳市乌当区水田镇原党委书记王远航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不重视对班子成员及下属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2015年7月,乌当区水田镇原副镇长贺建湘、水田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原主任文思菊等人,涉嫌在征地工作中利用职权受贿1000余万元,被立案审查。今年6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王远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黔南州荔波县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勇任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县教育局两名党组成员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辖区内多所学校校长因违规向领导干部赠送礼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被立案审查。此外,杨勇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今年3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杨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遵义市桐梓县坡渡镇木人台村村支两委违规向群众索取费用,原村支书、原村主任分别受到党纪处分。遵义市桐梓县坡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世凯因对下属疏于教育管理,于今年4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毕节市七星关区阿市乡丫口田村村支书因失职渎职、受贿等问题;村副主任因违反廉洁纪律分别受到党纪处分。阿市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蒲兴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村干部疏于监督管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傅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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