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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引入第三方机制化解医患纠纷成效显著

2016-08-02 16:49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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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天津8月2日电(记者 刘林、张建新)医患纠纷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医患关系,损害患者、医方利益,甚至可能会破坏医疗秩序。对此,天津引入第三方机制,建立了一支由医卫、法律专业人员组成的调解员队伍化解医患双方矛盾,通过8年实践探索,2016上半年医疗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2.9%,协议执行达到100%。

2009年初,天津市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实施了《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要求索赔额在1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都要到医调委或法院解决。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同年成立。截至2016年6月底,已调解纠纷3622件,8年来平均调解成功率达到86.5%。

“近年来,天津医调委不但受理业务量逐年在提高,受理业务的成功调解率也逐年提高,而且我们最后达成的协议都做到了100%的执行。”天津市医调委主任张有强说。

医调委的调解员们隶属司法局,对于患者和医院来说是纯粹的“第三方”,同时医调委免费为医患双方进行调解,办公经费由市财政支出,避免了患者担心的幕后操纵。

“不当和事佬,不能和稀泥。调解工作并不是简单的赔钱,而是按照程序查明事实,依法定责,依法计赔。”张有强说。

“医疗调解的最终目的是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既保证患者利益,也要维护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医调委调解部主任李俊说,“这里是谁有理谁就占理。”

调解员姜兆理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一位患者在医院手术时突然死亡,由于家属不懂法律提出了10万元的赔偿,医院和家属达成初步协议,但经医调委介入后,患者家属意外的拿到了更多的赔偿。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出现,不仅搭建了医患双方沟通协调解决医疗纠纷的平台,完善了医疗纠纷依法、快速处理机制,还帮助医疗机构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从源头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天津市卫计委主任王建存说。

王建存介绍,每个月天津卫生系统都要举行医疗纠纷案例分析会,对赔付超过万元的病例逐一分析是否存在医疗缺陷,通过“回头看、找缺陷”机制,深挖医疗纠纷产生的根源。

天津市还通过引入医疗责任保险实现医疗风险共担。天津市81所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实现了医疗责任保险全覆盖。5年来,协议赔偿执行率一直保持在100%,未发生一起因保险理赔引发的次生矛盾。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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