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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2016年第28号公告:2016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

2016-08-03 11:03 来源: 审计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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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
(2016年8月3日公告)

2016年第二季度,审计署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关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落实,审计了1077个单位1633个项目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扶贫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营改增”试点推进等情况,涉及中央资金2036.54亿元,并关注了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4月和5月审计发现涉及44.52亿元财政资金的182个问题,审计部门已向被审计单位出具了整改建议函。截至二季度末,有关单位已整改其中涉及15.47亿元财政资金的72个问题。对尚未整改到位和6月份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部门正在督促加快整改。

一、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推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部门和地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陆续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着力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审计了解到的主要措施有:

(一)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降低制度性成本。工商总局着力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降低退出成本;天津、黑龙江和贵州3省市分别通过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促进科技产业化政策落地、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等方式优化服务,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部分企业税负下降明显。

(二)加强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等民生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短板建设。江西、甘肃、重庆、湖北、云南等省市积极贯彻落实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要求,加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力度;福建省出台办法强化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吉林省积极推行实施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立低保核对信息平台,提高低保救助精准度。

(三)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及时解决资金闲置、项目推进缓慢、违规收费等问题。截至2016年6月底,17个省市的38个县区或部门已盘活扶贫资金6.07亿元,占闲置扶贫资金总额的72%;文化部主管的社团停止自设的评奖活动;广东、黑龙江、吉林、深圳、宁波等地盘活90.74亿元财政存量资金用于发展急需等领域;四川省松潘县、重庆市云阳县及时退还违规摊派、收费资金72.64万元;辽宁、河南、山东及时推动污水处理、公路、供水项目建设,改善群众居住和出行条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财政资金统筹盘活不到位或清退不及时。一是27.05亿元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使用或清理盘活,具体包括涉农项目结余资金、以前年度偿债准备金、长期结存的财政专户资金、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资金等。二是1602万元土地纠纷保证金未及时清退给地方国土部门。

(二)部分地区和单位扶贫工作中存在任务落实不到位、违规使用资金、项目推进慢和效果不佳等问题。一是部分地区扶贫贷款贴息、产业扶贫、光伏扶贫等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二是3个扶贫项目推进缓慢。三是433.47万元扶贫资金被违规套取或用于与扶贫任务无关的支出;9706.82万元扶贫资金闲置未及时发挥效益。四是27个扶贫项目效果不佳。

(三)“放管服”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职责履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出口等环节仍存在违规收费、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或重复收费,涉及资金2.01亿元。二是一些行政权力“未放开、接不住、没管好”,其中部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前置条件较多,7项考核、备案、资格认定事项未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等9项行政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下放后未能有效承接;“先照后证”事后监管等3个方面存在重复监管或监管不到位。三是有的投资监管、医院信息系统贯通不及时或在线办理率低,影响政务服务效率和信息资源协同。

(四)一些重大项目存在建设进度慢、与相关规划或配套工程不衔接等问题。一是1个煤电项目违反国家煤电规划调控要求未经核准开工建设;2个项目未按时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导致河水水质遭受污染。二是6个项目进展迟缓,未发挥应有效用,涉及公租房、城市轨道交通、敬老院、教育信息系统、铁路支线及运河船闸建设。

附件:1.有关部门和地方推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2.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有关情况

      3.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


附件1

有关部门和地方推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一、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降低制度性成本方面

(一)工商总局着力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为进一步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降低退出成本,工商总局进一步扩大了未开业企业及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范围,截至2016年6月末,已有天津、浙江和海南3个省市在全省(市)开展试点,广东等14个省在部分地区开展了试点。如2016年1月至4月,宁波市注销企业3659户,其中简易注销企业878户,占注销企业总数的24%。

(二)天津市放大“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效应,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天津市在滨海新区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试点后,将相关做法在全市16个区县推广,通过规范审批标准化服务流程、建立统一的行政许可服务与绩效管理系统、探索行政许可事项合并同类项等方式,将原来平均由26个部门审批的155个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局一个单位办理,成为首个所有区县都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的省级地区。

(三)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力度。2015年以来,黑龙江省针对本地高校科研成果落地难问题,加强了引导推动。省市两级财政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共同出资,成立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主攻方向的哈工大机器人集团,生产20余类、100多种工业机器人产品,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3.05亿元。依托高校科研资源,该集团先后引入可孵化项目34个,促进43项科技成果产业化。

(四)贵州省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降低工业企业生产成本。2016年4月,贵州省成立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将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工业企业用户扩大至报装容量1000千伏安以上的所有用户,使该省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平均下降9.17分。截至2016年6月,该省全部22户火电企业与943户工业企业签订了电力直接交易合同,涉及交易电量417亿千瓦时。

(五)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餐饮业部分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明显。如海鸿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5月按缴纳营业税测算应纳税额为464.59万元,“营改增”试点后应纳增值税259.24万元,税负降低205.35万元,减税幅度为44.2%;江苏小厨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5月按缴纳营业税测算应纳税额为45.06万元,“营改增”试点后应纳增值税23.97万元,税负降低21.09万元,减税幅度为46.8%。

二、加强扶贫资金统筹等民生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短板建设

(一)各地积极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使用。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各省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江西、甘肃、重庆、湖北4个省市在统筹使用20项中央财政资金的基础上,将部分地方财政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加大统筹使用力度,其中,江西省将全省58个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县(市、区)全部纳入试点地区,把省级财政安排的14项资金纳入整合范围;甘肃省将全省58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全部纳入试点地区,把省级财政安排的14项资金纳入整合范围;重庆市将全市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纳入试点地区,把市级财政安排的24项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并明确了具体操作程序,截至2016年6月,涪陵、南川、潼南、忠县4个区县已在市级资金层面开展试点工作;湖北省明确资金整合地域范围为全省37个贫困县,其他有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县参照执行,县级可统筹使用的资金既包括中央、省、市(州)、县级财政性资金中的涉农项目资金,也包括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等非涉农项目资金。

(二)云南省将统筹盘活的财政资金优先用于脱贫攻坚。2015年1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筹措新增专项扶贫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调整省级项目支出结构、清理沉淀资金,压缩不必要的专项资金,统筹优化财政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截至2016年6月末,云南省财政厅共下达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亿元,比2015年全年下达金额还多出17.9亿元。

(三)福建省出台办法强化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2016年4月,福建省出台《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职责分工和问责机制,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领域相关问题明确了12种问责情形、5种问责重点、11种问责方式。该办法出台以来,福建省在扶贫专项资金方面新立案36件,涉及50人,其中2人已受到党纪处分。

(四)吉林省积极推行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2015年5月,长春市开始实施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将长期失能人员和因病短期失能人员的37种照护项目纳入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范围,规定补偿比例达80%至90%,截至2016年5月,长春市已有3892名失能人员享受了医疗照护保险,支出照护保险基金2619万元。2016年,吉林省人民政府在总结长春市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将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立低保核对信息平台,提高低保救助的精准度。2014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整合民政、房产、住房公积金等多个部门管理的数据信息,建立了低保核对信息平台,对拟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信息进行比对审核,根据核对结果出具社会救助审批意见。低保核对信息平台运行2年来,共核对申请享受低保待遇家庭154万户、404万人次,累计核查出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16万人。


附件2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有关情况

一、17个省市的38个县区或部门加紧盘活闲置的扶贫资金

针对审计发现17个省市的38个县区或部门8.43亿元扶贫资金闲置问题,各省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地方、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截至2016年6月末,已盘活资金6.07亿元(占72%),其中4.31亿元加快了拨付或使用进度,1.76亿元统筹整合用于其他扶贫项目;有关地方政府和单位修订完善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等制度措施23项。


二、文化部督促主管协会停止自设的评选活动

审计指出文化部主管的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未经批准、自行设立年度演艺设备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年度演艺设备行业强企评选后,文化部高度重视,积极督促上述单位整改,停止了违规自行举办的评选活动。

三、广东、黑龙江、吉林、深圳、宁波等地加快存量资金盘活使用

审计指出广东省将已统筹的财政专项资金继续安排用于原项目且仍未及时使用问题后,广东省财政厅收回了未支出的152.55万元资金。审计指出黑龙江省同江市人工草地建设牧草良种补贴260万元闲置2年未及时统筹问题后,同江市人民政府收回上述资金重新安排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截至2016年6月末已全部拨付到项目。审计指出吉林省吉林市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养护楼项目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长期闲置问题后,吉林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将闲置资金调整用于正在建设的吉林卫生学校易地新建项目。审计指出深圳市5个区“市投区建”资金结存88.74亿元问题后,各区立即制定结存资金盘活方案,将资金安排用于增加区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偿还政府性债务、解决历史工程欠款和教育等民生支出。审计指出浙江省宁波市1.91亿元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结余超过2年、未按规定纳入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后,宁波市财政局于2016年5月30日将1.91亿元结余资金上缴国库,纳入公共预算管理。

四、四川、重庆两省(市)及时整改违规摊派收费问题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审计指出四川省松潘县成兰铁路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向5家成兰铁路的施工单位摊派租车费用44万元问题后,阿坝州、松潘县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截至2016年6月末,松潘县成兰铁路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已退回租用的车辆,并将摊派资金全部退还5家施工单位,阿坝州、松潘县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审计指出重庆市云阳县建筑业协会通过“考培挂钩”违规收费89.65万元问题后,云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立即解除了对云阳县建筑业协会的相关授权,该协会已将扣除培训成本、考试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结余的28.64万元退还相关企业。

五、辽宁、河南、山东3省及时推动项目建设,确保发挥项目效益

审计指出辽宁省抚顺市东洲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验收后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问题后,东洲区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尽快完成工程移交,并组织专人落实相关工作,2016年3月16日,项目实施单位与东洲污水处理厂完成了交接排查工作,污水提升泵站正式启动运行。截至2016年6月25日,该项目累计处理污水约1.5万吨、减排4.50吨化学需氧量和0.23吨氨氮。审计指出河南省国道G106线潢川县城区段改建工程未按时开工、中央财政资金4852万元闲置未发挥效益问题后,河南省积极推动项目建设,截至2016年6月末已完成项目投资4231万元。审计指出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省续建配套工程部分4个供水单位尚未开工建设、5个供水单元进展缓慢问题后,山东省人民政府对工程进行了挂牌督办,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截至2016年5月底,9个供水单元累计完成投资66.15亿元,占批复概算总投资的78%。


附件3

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

一、财政资金统筹盘活和管理方面

(一)2115.13万元涉农项目结余资金未统筹使用。截至2016年6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和横县财政局以相关资金需“专款专用”为由,未对以前年度涉农项目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其中隆安县1346.46万元、横县768.67万元。而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片区西宁水厂进厂道路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达1425万元。

(二)20.13亿元偿债准备金结存在财政专户。自2015年起,江苏省南京市财政局安排专门预算资金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存量债务。但该市2014年及以前年度形成的偿债准备金仍存放在财政专户,未按要求优先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存量债务,截至2016年6月25日,资金余额20.13亿元。

(三)5亿元促进发展资金结存在财政专户超过3年。2012年10月,江西省南昌市财政局将5个专户中的5亿元促进发展资金转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并于每年到期后继续转存,截至2016年6月25日,上述资金结转超过3年仍未使用。

(四)13594.5万元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应缴未缴结转超过3年。根据非税收入管理要求,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应上缴相应级次国库并纳入预算管理。截至2016年6月25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分别有4345万元、9249.5万元集中收入在本单位账户结转超过3年。

(五)606.54万元财政存量资金结存超过2年未使用。2012年,湖北省武汉市财政局将农村饮用水安全资金专户和自筹基建资金专户销户后的余额751.17万元调入国库,截至2016年6月25日,上述资金中尚有606.54万元资金未安排使用。

(六)500万元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资金结转超过2年。2013年8月,辽宁省海城市仙人洞遗址保护项目获得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项目工期为2013年3月至11月。截至2016年6月25日,该项目尚未开工,上述资金结存在市财政局。

(七)“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等2个项目2414.71万元结余资金未清理。截至2016年6月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统计及专项调查”两个项目2012年及以前年度形成的2414.71万元财政资金结余未及时进行清理。

(八)1602万元土地纠纷保证金未能及时清退。2007年,贵州省盘县和云南省富源县国土部门为解决两县交界地区的村民房屋修缮、搬迁赔偿等采矿纠纷问题,向国土资源部上交2500万元保证金,资金使用由国土资源部、贵州省、云南省共同成立协调机构决定。2010年10月,解决上述问题涉及的鉴定和赔偿工作全部完成,共支出961.34万元。截至2016年6月末,在两省上交的保证金无继续使用用途的情况下,国土资源部未及时将剩余保证金及利息1602万元退回。

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项目推进及政策落实方面

(一)部分地区扶贫贷款贴息、产业扶贫、光伏扶贫等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二)3个扶贫项目推进缓慢。


(三)433.47万元扶贫资金被违规套取或用于与扶贫任务无关的支出。


(四)9706.82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因资金拨付缓慢、项目安排不合理等,未能及时发挥效益。其中闲置2年以上的有3174.55万元。


(五)27个扶贫项目由于前期认证不充分或项目运营管理不到位等,未实现预期效益,涉及金额1317.28万元。


三、“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方面

(一)部分单位在职责履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出口等环节仍存在违规收费、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或重复收费,涉及金额2.01亿元。


此外,由于在征地过程中,国土部门和林业部门对林地面积的勘界依据不同,且山西省的上述两部门没有进行有效协调,导致2008年至2015年在山西省开展铁路建设的项目单位重复缴纳征地补偿费3489.02万元。

(二)部分考核、备案、资格认定事项未取消,前置审批条件多。

1.部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前置条件较多。质检总局印发的相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实施细则中,要求企业在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时提供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明确要求的环保证明、土地证明等资料作为审批前置条件,涉及20类、50种产品,造成企业在行政审批中手续繁琐。

2.2015年9月,深圳市政府明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不再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开设和撤销招生经营点(报名点)备案等5项工作。截至2016年6月末,深圳市交通运输委仍在开展上述考核、备案工作。

3.20个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仍进行备案。安全监管总局2015年印发办法,对除该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书面报告可采取备查方式。但贵州省未相应修订《贵州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办法》,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6月25日,贵州省、遵义市、贵安新区、贵阳市及其下属1个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仍分别对20个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了备案或编号登记,并对有的报告出具了回复意见。

4.“QC小组活动诊断师”职业资格未实际取消。2014年,国务院发文取消了“QC小组活动诊断师”。经查,在未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的情况下,该职业资格实际已于2007年1月由国资委管理的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以“全国性机械工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诊断师”取代。2015年,该协会仍继续对“全国性机械工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诊断师”进行续证登记,对新申报该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培训。

(三)部分行政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下放后未能有效承接。

1.“境外飞行员执照确认”等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后配套保障措施未及时出台。2016年2月,国务院要求民航局“境外飞行员执照确认”等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截至2016年6月25日,民航局尚未出台与上述改革相配套的具体保障措施,导致有的委托机构使用自筹经费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2.“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不到位。2014年7月,国务院要求将“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下放至省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由于指导该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工作的相关文件尚未出台,截至2016年6月25日,仅陕西、甘肃、四川、重庆、广西、海南等6省区市制定了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过渡期管理的文件、方案或流程并承接了相应工作;其余25个省尚未明确相关承接工作。

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事项(以下简称“两定资格审查”)取消后,承接工作不到位。2015年10月,国务院发文取消“两定资格审查”事项,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截至2016年6月末,河南省包括省本级在内的15个医疗统筹地区尚未制定并公开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办法,暂停了各类医药机构的申请受理,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25日没有新的医药机构纳入协议管理,影响医保群众就医便利。

(四)重复监管与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并存。

1.酒类行业流通环节存在商务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重复监管。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相关规定,酒类在流通环节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商务部第25号令)同时要求,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造成部门重复监管。截至2016年6月末,除四川、广东、海南3个省将酒类流通管理职能整体划转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外,其他省仍要求酒类经营者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再进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或行政许可。

2.“先照后证”改革后部分药品企业未及时纳入协同监管。2016年1月至5月,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和龙华区工商局按照“先照后证”登记设立的药品企业中,有19家药品企业的部分经营活动需要取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而工商部门未按国务院要求履行“双告知”职责,及时告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企业登记情况。截至2016年6月,有5家企业未纳入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业务监管范围。

3.监管不到位,2家水泥企业使用应淘汰的落后设备无证生产水泥57.15万吨。2013年以来,重庆云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云阳县红旗水泥有限公司使用5台应淘汰的水泥磨机,无证生产水泥57.15万吨。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政府在2015年5月已知晓云阳县红旗水泥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早已到期、夜间偷开生产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制止上述企业无证生产的行为。

(五)信息平台建设不及时或在线办理率低,影响政务服务效率。

1.63件行政许可事项未按要求实现“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办理,“阳光审批”工作落实不到位。2014年12月,国家能源局驻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和行政审批在线办事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国家能源局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84件,其中63件未通过国家能源局驻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和行政审批在线办事系统接收办理,也未主动公开受理进展情况。

2.13个县(市)未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2014年12月,国务院要求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要实现全国范围的纵向贯通、覆盖全国,加快实现网上办理,2015年底之前试运行。截至2016年6月25日,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未实现省、市、县三级全面纵向贯通,仍有滨海县等13个县(市)未纳入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

3.14家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未能完成,不利于推进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和业务协同。国务院要求医院积极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逐步实现医院基本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截至2016年6月25日,吉林省参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75家医院中,有14家医院仍未建立电子病历系统。

四、重大项目建设方面

(一)茂名博贺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工程项目未经核准开工建设。目前,我国对煤电项目实行国家控制规模、地方政府优选确定项目并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的管理办法。2011年12月至2013年5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向国家能源局3次申请茂名博贺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工程项目均未获批。2014年2月,广东粤电博贺煤电有限公司未经核准开工建设该项目,截至2016年6月,已累计完成投资32.73亿元。

(二)个别保障性住房项目未建设配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造成生活污水污染河水水质。审计抽查了2009至2012年长春市朝阳区建成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房屋5861套,截至2016年6月末,在未通过环评、未取得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分配入住4178套,因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及时推进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导致上述居民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下水管网,对周边河流水质造成影响。

(三)个别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进展缓慢,造成大量污水直接排入河道。2013年4月,甘肃省发展改革委批复了陇西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计划投资6700万元、2014年建成。因陇西县人民政府推动征地拆迁工作不力、筹措建设资金不及时,项目直到2015年9月才开工,截至2016年6月仅完成投资3300万元。同时,由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陇西县每日有2500至3000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

(四)北京市4个区公租房项目竣工及分配入住率较低。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目标管理的通知》(建办保函〔2015〕213号)要求,“2012年底前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2015年底前90%要完成分配入住”。2012年,北京市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4个区开工建设公租房16 560套,截至2016年6月末,上述公租房竣工5012套、分配入住3419套,竣工率及分配入住率分别仅为30.27%和20.64%。

(五)昆明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开通后运行效能低下。2009年9月,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启动6号线一期工程,并于2012年6月建成试运营。后经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后,二期工程于2014年7月开工。截至2016年6月底,二期工程尚未建成,导致一期工程不能从机场直达城区、旅客换乘不便,客流持续减少,直至2016年3月停运,试运营期间累计亏损4.61亿元。

(六)个别敬老院项目逾期3年未完工。2012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重庆市云阳县凤鸣镇新建敬老院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400万元,要求地方筹集配套资金250万元进行项目建设,并应于2013年完工。由于项目管理不规范、配套资金不到位等,该项目主体工程自2014年1月停工至今,已投入的财政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

(七)福州可门港铁路支线项目逾期4年未完工。福建福州可门港铁路支线项目投资总额13.64亿元,计划于2011年10月完工。截至2016年6月,因原计划开挖的土石方处理方案无法实施,导致该项目龟山段3.2公里线路尚未开工,可门港铁路支线项目逾期4年未完工。

(八)基础教育资源服务系统项目建设缓慢。根据《天津基础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实施意见》规划,2014年应完成“三通两平台”主要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6年6月,“三通两平台”子项目“天津市基础教育资源服务系统”仅完成一期招标工作,尚未开始建设,2014年到位的3000万元财政资金闲置。

(九)京杭运河微山南至峄城段复线船闸工程因未供地无法开工。京杭运河微山南至峄城段复线船闸工程分为韩庄复线船闸和万年复线船闸两项工程,于2014年11月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投资概算12.17亿元,应于2015年开工。截至2016年5月末,负责项目供地的山东省济宁市、枣庄市两地人民政府应落实的征地拆迁资金1.09亿元、1.73亿元均未落实,无法按期向项目供地,造成工程未按时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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