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湖北省12日起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016-08-13 09:03 来源: 湖北日报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省政府要求深刻吸取当阳市“8·11”重大事故教训
12日起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1日,省政府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刻吸取当阳市“8·11”重大事故教训,12日起,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要坚守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省领导关于“8·11”重大事故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过硬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紧密结合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立即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突出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排查治理,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一列出整改时间表,落实整改责任人,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各级安委会要迅速组织督察组,深入基层开展明察暗访,着力抓好本系统、本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要以今年以来事故多发地区、行业、企业为重点,采取驻点督导、领导包干等形式,全面排查、扎实整改隐患。严禁排查和督查搞形式、走过场,实行排查督查责任制。

同时,要立即组织专门队伍,迅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执法、联合执法行动,坚决落实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查重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通知强调,要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和下级部门工作的指导、督促,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治理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省安办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的将全省通报批评,对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进行约谈;因此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记者 曾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陆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