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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重大科研设施向社会开放

2016-09-06 10:04 来源: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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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开放共享提升科技资源利用效率
我省重大科研设施向社会开放

9月5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举将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效支撑。

开放共享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以前我们没有大型仪器设备,大部分工业陶瓷产品、技术检测要到北京、合肥等外地的单位做,成本很高。现在我们和郑州大学材料学院合作,仅此一项,每年可为企业节约费用150万元。”郑州华硕精密陶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鹏告诉记者。

今后这类合作将被大力支持和推广。根据《意见》要求,我省力争用2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强大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和开放共享制度。这将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工程技术中心和检测中心之间搭建起一座共享合作之桥。

《意见》中明确界定,此次开放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产管理的科研设施仪器,包括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等,主要分布在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及大型科学设施中心等研究实验基地。

两年内完成改革“四任务”

在秦岭铁路隧道、郑州地铁一号线等重大工程中,盾构及掘进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提供了施工关键技术服务;在郑西高铁建设中,郑州国家金属制品研究院提供了钢材检测服务……近年来,我省重大科研设施与仪器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科技自主创新、跨区创新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意见》确定了4项主要改革任务:实行统一的网络平台管理,实行分类开放共享,健全新购科学仪器设备查重和联合评议机制,规范开放共享服务价格。

按照改革进度,2016年,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全省网络管理平台建设,初步建成专业化、网络化全省网络管理平台,实现与国家网无缝对接。2017年,实现国家、省、市三网互联互通,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对管理单位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发布考核评价结果。

《意见》还释放了一批“红利”:我省对服务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的管理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后补助,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大学生创业人员使用开放共享科研设施和仪器也将给予一定补贴,同时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共建科研设施与仪器,降低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成本。(记者 尹江勇)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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