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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2016-09-06 13:20 来源: 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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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 中小学增设正高职称 12月底前完成首次评审

“在中小学教师中增设正高级职称,在幼儿园新设置副高级职称。”今天,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召开的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信息。

记者了解到,要通过这次改革在全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统一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设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分别对应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教师,其中,在中小学教师中增设正高级职称,在幼儿园新设置副高级职称。二是完善评价标准,更加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三是创新评价机制,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行职称(职务)“即评即聘”,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

改革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好以人为本、遵循规律,统一制度、分类管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三个原则,处理好人员过渡、职称评审、制度衔接、正高级职称申报推荐等重点难点问题,落实好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的政策。

据悉,根据会议精神,9月底前,各市州改革实施方案报省里审批;10月底前,完成现有在岗人员职称过渡;12月底前,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新体系下的首次评审。

会上,常德、株洲两市介绍了试点经验做法。(记者 于振宇 余蓉 通讯员 徐利平)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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