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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营改增全面实现所有行业税负下降目标

2016-10-22 08:41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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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营改增全面实现所有行业税负下降目标
1-8月累计实现减税421.45亿

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全面实施近半年,统计显示,广东省已全面实现所有行业税负下降的目标。2016年1-8月,累计实现减税421.45亿元,其中四大行业净减税59.12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也由于增加抵扣而广泛享受改革红利实现净减税165.96亿元。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最后一批试点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按照国务院要求,营改增改革要实现全行业“只减不增”。作为2012年我国启动营改增试点后的最后一役,全面实施营改增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财税专家认为,这不仅是深化财税改革的“重头戏”,更是我国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助推器。

广东是我国较早一批试点省份。过去三年来,得益于营改增试点,我省以服务业为代表的营改增试点行业在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下,实现了井喷式快速发展,不仅弥补了部分行业不景气的缺口,还为我省经济保持稳定增长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据省国税局统计,今年5-8月,广东国税新增税务登记23.42万户,月均净增5.86万户,较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增加2.42万户,月均增幅提升70.59%。税务登记户数增减变化的鲜明对比和净增户数的快速增长,彰显结构性减税政策特别是“营改增”的积极作用不断发挥,微观经济保持活跃。(记者 黄颖川 通讯员 粤国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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