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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资源税减收1.6亿元

2016-10-25 09:07 来源: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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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改革两个多月
全省资源税减收1.6亿元

10月24日,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2016年7月1日,我国开始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8月1日,新政实行后的矿产资源税开始征收。8月至9月,全省共实现资源税收3.8亿元,同比下降29.8%,减收1.6亿元。

2016年7月1日,在煤炭、原油、天然气等已经实施从价计征改革的基础上,我国开始实行从价计征并停止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基金。从省地税局提供的数据来看,2016年新纳入改革试点的品目减税明显。某铝业上市公司一分公司8月至9月合计申报资源税(铝土矿税目)65.08万元。以前铝土矿采取28.5元/吨的价格从量计征,改革后使用7%的税率从价计征。按照目前市场价格换算,相当于改革前从量计征时26.5元/吨的价格,资源税税负降低7%。

降幅较大的品目当属石灰石。禹州某水泥公司2016年8月至9月合计申报资源税9.45万元。以前石灰石以2元/吨的价格从量计征,改革后使用6%的税率从价计征。按照目前石灰石市场价格换算,相当于改革前从量计征时0.77元/吨的价格,税负降低61.5%。

据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总体看,由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税额随着企业效益和市场行情波动,税收和企业经营状况挂钩,可以在资源价格上涨时增加税收,在资源价格低迷时为企业减负。与此同时,企业更加重视资源的有效开采,可以调动企业增加技术研发投入、提升矿山企业资源利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矿业绿色、持续、集约发展。(记者 赵振杰)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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