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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修订发布

2016-10-25 21:24 来源: 铁路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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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铁路局修订发布新的《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6〕42号),按照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考试服务事项,压缩办理时限,为铁路运输企业及申请人申请办理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提供便利服务。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明确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考试工作,由国家铁路局委托其所属的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具体承办;明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动车组驾驶适应性测试报告,该项测试不再作为动车组驾驶资格许可的受理条件。申请动车组驾驶资格的,由局考试中心在考试中增加适应性测试相关内容。

  同时,为缩短许可办理时间,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将申请人考试合格的成绩公示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明确局考试中心收到相关考试成绩及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汇总审核上报;国家铁路局收到局考试中心报送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公告。局考试中心依据行政许可决定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相应类别的驾驶证。

  为便于社会公众了解新修订发布的实施细则,国家铁路局组织专家就有关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用户可登录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公众互动-政策解读”栏目查阅。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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