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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加强本市食品相关
产品生产企业监管

2016-10-26 09:16 来源: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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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加强本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
一企一档建立监管档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保障本市食品相关产品安全,日前,市市场监管委就进一步做好本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对各区市场监管局提出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对辖区内塑料材质-接触乳制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纸材质-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金属材质-接触烘焙食品的生产设备;玻璃材质-接触食品的容器;橡胶材质-接触食品的密封件、输送胶管;接触食品的消毒剂及上述6类产品以外的其他类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摸底,要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报送《企业自我声明书》、《生产情况报告》,区市场监管局将纸质版材料存档保存。

二是继续开展本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摸底排查及企业登记工作,督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五、六、七款规定范围内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应签署《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自我声明书》,属地监管部门存档保存,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区市场监管局对本辖区内不发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摸排登记,登记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紧急联系电话、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类别、企业社会信用代码和其他相关信息等内容。登记的信息如有改变,企业应在30日内告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三是继续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证后监管工作,一企一档建立监管档案。各区市场监管局继续做好对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及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监督检查,做好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日常巡查和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年度审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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