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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通报部分省市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专项检查情况

2016-10-31 17:22 来源: 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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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报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央财政自2014年起设立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建立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2016年5月,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组织部分专员办对辽宁、吉林、福建、江西、湖南、广西、四川、贵州、陕西等9省(区)2014-2015年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本次共实地检查中职学校329所,涉及中央补助资金13.2亿元。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学校挤占、挪用、虚列中央补助资金。二是部分地区违规使用资金。三是个别地区和部分学校财务管理、政府采购、会计核算不规范。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福建经济学校2015年在中央补助资金中列支合作办学经费、差旅费、劳务费、教师奖励、校长办公室工程款等支出,挪用中央补助资金71.43万元。此外,该校还将资金下拨前已经完工的项目或已发生的费用在专项资金中列支,虚列支出271.06万元。

二、广西银行学校在2015年第二批中央补助资金中列支城建配套费、公务用车维护费、职称外语监考费、水费、餐费、计算机考试劳务费、技能比赛费用等学校日常开支,挪用中央补助资金375.43万元。

三、陕西银行学校2014年挪用中央补助资金166.12万元用于家属区保洁费、维修费、家属楼暖气管道工程款等无关支出,2015年挪用中央补助资金27.4万元用于生活垃圾处理费、家属区维修费、广告费等无关支出。

四、贵州省建设学校2015年使用中央补助资金偿还学校贷款利息520万元。

五、湖南省益阳高级技工学校将2014年度中央补助资金94.35万元用于偿还债务,将2015年度中央补助资金153万元用于偿还交通银行贷款。

六、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教育局和财政局将2014年度中央补助资金89万元下达给没有在校职高生的长沙县双江镇职业中学。

七、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教育局和财政局将2014年收到的48万元中央补助资金和2015年收到的24万元中央补助资金安排给君山区部分中学和小学等非中职学校。

八、福建省财政厅、教育厅2015年违规扩大中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将中央补助资金3507.96万元分配用于专业建设和教师培养培训项目。

九、辽宁北方工业学校2015年根据盘锦市教育局相关领导批示,使用中央补助资金支付原盘锦市师范学校和原朝鲜族中学家属楼集中供暖工程费用25万元,代盘锦市教育局支付咨询费、评估费、环评费用等25.23万元,共挪用2014年度中央补助资金50.23万元。

十、江西省赣州应用技工学校2016年初收到财政拨付的中央补助资金60万元,未进行账务处理,直接转入学校出纳个人账户。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是部分地方部门和学校遵守财政法规意识淡薄。二是部分地区对学校工程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缺乏有效监管机制。三是部分地区前期规划不够,资金使用管理流程有待规范。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部高度重视,经与教育部沟通,将于近期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工作:一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按照《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回挤占、挪用、虚列、违规分配的补助资金;责令相关地区和学校进行整改。二是由教育部组织其他省份开展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加强督导。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指导、督促各地加强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相关工作的前期规划论证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强化预算执行。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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