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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多万个体工商户将实现“两证整合”

2016-11-07 07:26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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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为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从12月1日起,我省将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以后,个体工商户登记不再需要分别申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了。

所谓“两证整合”,就是将原来个体工商户登记时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这一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省工商局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处负责人表示,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模式,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工商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这一改革将便利公民从事个体经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效能,实现工商、税务等部门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推进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相关职能部门提醒,对今年12月1日前成立的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各地区可以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新的营业执照,同时,要充分尊重广大个体经营者的意愿,不得强制换照。

“两证整合”改革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原工商营业执照和原税务登记证的效力,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要予以认可; 对于申请变更登记和主动申请换照的,要做好换照前后工作的延续和衔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做好代码转换以及部门间信息系统衔接。

统计显示,截至今年9月末,全省个体工商户已近215万户。省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内容多、实施操作较复杂,省政府要求各级工商、国税、地税部门要围绕登记制度改革涉及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等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保证此项改革顺利进行。(记者 孔爱群)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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