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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吉林省法院助力吉林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纪实

2016-11-13 08:01 来源: 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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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是长期困扰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法院的老大难问题,关乎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和发展软环境。为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总体部署,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强力推进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的落实,将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进行整体谋划,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上下功夫。

按照摸清案件底数、分批化解旧案,创新管理机制、及时化解新案,依靠党领导的政治优势、破解难案的总体思路,坚持多管齐下,精准发力,力求探索一条解决执行难的吉林特色之路,助力我省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

在省法院执行局统一组织指挥下,经全省三级法院执行局共同努力,摸清了全省法院旧存未结执行案件的底数,并从地区分布、案件性质、案件类型、主体情况、标的大小等方面进行了深度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化解措施和办法。年底前化解标的在5万元以下的未结旧存案件;明年上半年化解标的在50万元以下的未结旧存案件;明年下半年化解标的在50万元以上的未结旧存案件。

同时,采取强制执行、终结本次执行、执行转破产、执行救助、执行和解、交叉指定执行等“九个一批”化解方式。截至9月20日,我省历史积案化解率81.73%。这种旧案起底、分批化解的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江必新副院长和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刘贵祥的批示肯定。

着力谋划对新收执行案件的化解。按照我省“五大发展”中关于“创新发展”的要求,提出要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在充分学习和借鉴金融机构“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基础上,研究制订了《执行案件分类管理办法》,将执行案件分为执行正常类、执行关注类、执行可疑类、执行疑难类、执行不能类五类。

目前,10家法院的试行已获成效,案件执结率同比提高了16.47个百分点,执行正常类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达100%,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在我省已步入良性运行轨道。

我省三级法院紧紧依靠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着力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为此,省法院党组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了我省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意见。今年7月,省委、省政府以两办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意见》,文件从深刻认识解决执行难重要意义、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大力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加快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加大拒执违法犯罪惩治力度、加强执行救助制度政策支持、大力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营造执行工作良好法治环境八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进一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职能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同时,我省各地普遍成立了由党委政法委牵头的解决执行难问题领导小组。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在我省三级法院的强力推进,我省社会关心执行、理解执行的氛围已逐渐形成。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实现“服务大提升、建设零干扰、发展无障碍”总体目标,吉林省软环境办公室积极开展工作。基于驻我省外阜商会反映的所属个别企业

在法院有案件未得到及时执结的情况,吉林省软环境办公室迅速与省法院沟通情况并提出建议。省法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决定围绕解决执行难总体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解决执行难改善软环境专项行动”。

通过召开民主党派、工商联、企业家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和群团组织座谈会,认真听取企业家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排查和梳理涉及我省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重点执行案件,集中进行清理,依法快速执结一批案件,确保胜诉企业及时有效地实现合法权益。同时,严肃整治法院自身存在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问题,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和执行作风,以群众满意、客商满意、企业满意为标准,依法保障企业经营活动的良性运行,助力我省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和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

“下一步,针对我省企业案件、涉及到商会协会所属案件、涉腐案件、涉软信访等四类重点案件,将在全省三级法院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跟踪督办执行。”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启文表示,省法院将围绕全省推进解决执行难和软环境建设开展有效工作,为我省经济建设,特别是企业的软环境建设依法提供有力保障。(记者 李抑嫱 通讯员 宋铁轶)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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