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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共建筑和市政设施将优先推广钢结构

2016-11-13 10:17 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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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漫天飞舞的扬尘,没有搅拌机的轰鸣声,建筑垃圾不再遍地堆放,建设工期大大缩短,房子却更加坚固……近日,广西颁布了《关于加快建筑钢结构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从明年起,优先在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使用钢结构建造,引导住宅小区使用钢结构建造,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根据《意见》,2017年起全区政府投资、主导的单体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单体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的体育馆、科技馆、博物馆等公共建筑以及办公楼、学校、医院中的大跨度、大空间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设计;社会投资的工业厂房、文化体育、商业仓储等公共建筑以及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100米以下的公共建筑鼓励采用钢结构进行施工;市政桥梁、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应在方案设计比选中优先采用钢结构设计,建造增量成本纳入建设成本。

《意见》还鼓励各地采用钢结构形式建设住宅小区,对主动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且预制率达到30%的商品住房项目,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将优先保障用地和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工程。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对购买钢结构商品住房的,按照住房信贷政策给予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按照政策允许范围内最低首付比例执行。 (记者/骆万丽 通讯员/陈芊洁)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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