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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农村“三项”改革扎实推进

2016-11-16 08:41 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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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是我国农村改革最难的时候,也恰恰是农村再上台阶的时候。如何积极稳妥地推进农牧区综合改革,也是我省解决好“三农”、“三牧”问题,保证农牧业基础稳固、农村牧区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的重中之重。

自2014年11月起,我省先后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工作。两年时间过去了,这三项农村改革推进的如何,记者经过采访进行了一次梳理。

全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27个县展开

今年6月30日,全省举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首证颁发仪式,互助土族自治县塘川镇董家村10户农民首批领取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与互助县农商银行分别签订了我省首笔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协议书。

2015年1月,国家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的是解决好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为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

据省农牧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就是让农民吃上“定心丸”,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集体荒地承包经营权,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房屋所有权。

截至9月底,全省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的27个县(市、区)共完成146个乡镇、1777个村、9472个社、46.84万农户的承包方摸底调查;完成268.56万块耕地调查,面积达到23.65万公顷;完成93个乡镇、1384个村、7420个社的内业工作;完成77个乡镇、881个村、4799个社的审核公示;完成62个乡镇、869个村、4738户农户签字确认;完成40个乡镇、569个村农户合同签订。受理各种矛盾纠纷807起,已经调处758起。

在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我省将土地确权方面的一系列规程、规则、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方案》、政策文件等搜集整理,编制印发了《青海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手册》和《青海省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政策汇编》,为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提供了指导性文件。并联合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督查,对督查结果下发了通报,促进了工作进度。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在湟中县全面启动推进

2014年12月,国家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要求2017年底前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湟中县作为全国在我省唯一的试点县,改革试点工作已全面推进。

截至9月底,湟中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在16个乡镇383个村全面推进启动,并确定15个乡镇21个村为重点试点村,先后举办各级专题培训班729次,培训县乡镇村干部群众16950人(次),发放《给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和《改革工作操作规程》等10.8万份。

目前,292个村制定了权能改革方案,292个村制定了清产核资方案和成员身份界定办法,148个村制定了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管理办法。共发放各种调查表格25.8万份,291个村完成成员身份界定摸底调查,完成率达74%,整体试点工作完成任务过半。

据湟中县农经站王建明介绍,通过对先行试点村按程序完成资产评估工作,使农村集体资产明晰了产权,界定明晰了农户身份。其中土门关乡土门关村、多巴镇奔巴口村、共和镇苏尔吉村3个村分别组建注册了“百昌”“奔富”“益吉”3个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农户455户,入股率达47.7%,入股土地近100公顷,占3个村耕地面积的20%。

湟中县同时编制出台了《湟中县关于进一步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指导意见》、《湟中县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湟中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操作规程(试行)》等,为整体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创造了良好环境。省农牧厅与湟中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责任书,湟中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目标,落实了责任。

王建明预计,到11月底全县393个村将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及10万多农户成员身份界定工作和经营性资产评估量化及股权设置工作,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试点各项任务。

全省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

2014年11月,国家启动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改革,要求加大规范有序流转,推动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农民收入持续稳步增长。

去年我省在化隆、循化、民和、平安、湟中5县(区)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在贵德、门源、乌兰、同仁开展土地规范化流转试点。一是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加强准入和监管。二是依托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加强政策引导,规范流转管理,开展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政策咨询、价格评估等土地流转服务,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

两年来,我省制定下发《青海省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试点工作方案》,评审通过了各县《土地规范流转实施方案》,并印发了《青海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青海省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青海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保障金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管理办法》、《青海省工商企业流转经营农村土地主体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等5项农村土地规范流转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指导土地规范流转行为。

今年,我省统一招标为各县(市、区)建设土地流转管理信息平台,为土地规范流转提供了信息化管理应用平台。尤其今年全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新增0.94万公顷,较上年增长9.15%。全省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11.19万公顷,占农户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3.54%,涉及农户23.84万户,签订流转合同22.67万份。

据省农经总站负责人王龙分析,今年土地流转,从形式看出租面积占到流转面积的63.55%;转包面积占到流转面积的23.73%;股份合作面积占到流转面积的7.36%;互换面积占到流转面积的2.16%;转让面积占到流转面积的0.92%;其他形式流转面积占到流转面积的2.29%。从流转去向看,流入农民合作社土地占流转总面积的43.06%;流入农户的土地占流转总面积的37.28%;流入企业土地占流转总面积的9.47%;流入其他经营主体的土地占流转总面积的10.19%。 (记者 罗连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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