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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10月空气优良率94.9%

2016-11-16 11:18 来源: 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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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全省空气优良率94.9%
吉首、岳阳、娄底居前三,后三位为株洲、湘潭、郴州
324个江河省控断面中,318个在三类及以上水质

省环保厅11月15日发布10月份全省大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全省14个市州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9%,空气质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吉首、岳阳和娄底市,空气质量居后三位分别是株洲、湘潭和郴州市;省控以上江河及湖库断面等地表水总体状况良好。

10月份,全省14个市州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9%,同比上升28.2%;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5.1%,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主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

地表水水质方面,10月份,25个主要市州交界水质断面中,仅洞庭湖出口1个断面超标,二类水质断面达到22个。洞庭湖区域纳入监测评价的11个湖体断面中,四类水质断面6个,五类水质断面5个,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东江水库2个断面均为一类水质。全省纳入监测评价的324个江河省控断面中,三类及以上断面数为318个,四类及以上断面数为6个。全省2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达标率为100%。

省环保厅在通报中对全省环境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整改要求:一是永州市虽然2016年前10个月的优良天数比例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0.8%,但最近连续3个月的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出现下降;二是大通湖和志溪河断面,郴州马家坪电站大坝和调塘电站断面,岳阳南湖和扁山断面,达不到国家质量目标考核标准或最近连续数月水质下降。省环保厅要求上述相关各地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同时要求各地加强环境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记者 曹娴 通讯员 黄亮斌)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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