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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执行“旧账”结清拒执高压不变

2016-11-17 13:51 来源: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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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检阅”全省半年来执行工作
执行“旧账”结清拒执高压不变

“一票否决”“自请辞职”“拒不请辞的要按组织程序坚决免职”……11月15日,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暨先进表彰大会上,这些措辞严厉的字眼再次出现在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的讲话中,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19位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向高院党组递交阶段性“答卷”。

5月16日,各中院院长在宣战执行难誓师大会上立下军令状,此后半年我省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仅9月、10月就执结各类案件2.09万件,执结标的金额59亿元,4259名“老赖”被拘留。目前,我省旧存执行案款已全部清理完毕。

截至10月底,全省法院共审结拒执犯罪公诉、自诉案件684件,451人被判处刑罚,判处人数已超过2015年全年的总数,居全国法院第一位,3.2万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全省164个基层法院成立执行分局,实现由中院统一执行标准、调配力量、下达命令。

对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村委会、办事处、名人名企以及可能产生地方保护的重点案件,一律异地执行。全省已异地执行案件8000余件,执结4200余件,平均执行期限45天。对案款清理工作滞后的法院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人严肃问责,53人被责令作出检查,13人被党政纪处分,2人被免去执行局局长职务。

虽然半年来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打击拒执任务依然艰巨,下一步该怎么办?省高院提出,要用足、用活、用好自诉程序这一“尚方宝剑”。对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实行“一票否决”,排名靠后的法院年终考核时不准参加评先表彰;超6个月法定期限未结案件占比超过5%的,将严格按照军令状的要求,对院长和执行局局长进行约谈。

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严把执行不能案件的认定关,决不能为了提高结案率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于不顾,把不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作终本处理,同时要保障申请人提出救济的权利。在争创无积案先进法院工作中,全省法院“一把手”要直接部署协调,完不成任务的,院长、执行局局长要自请辞职,拒不请辞的要按组织程序坚决免职。下一步要扩大评查范围,对长期未能执结、终本以及涉名人名企等案件开展评查,与纪检、监察部门密切配合,深挖背后的腐败线索,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网络查控系统不健全是造成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各地普遍存在的短板。对此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督促尚未实现网络对接的地方性银行、外资银行尽快与法院对接,已联网的银行,要在规定时间内开通上线冻结、扣划功能;与土地、房产部门没有对接的法院,要克服困难,尽快完成对接。同时,要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力争2016年年底前实现与民政、税务系统的网络查控对接。(记者 周青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韩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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