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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2016-11-17 15:5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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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制度改革关系全区173万户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2016年以来,自治区工商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各地区、各部门紧密配合,大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坚持“宽进”,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在巩固注册资本、“三证合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实行“先照后证”改革,17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改革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对企业实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已于8月份全部落实;在个体工商户中施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11月份全面推开;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成为全国试点,成效明显。

二是坚持“严管”,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建成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外联全国各省区市,内联各盟市、旗县及各部门,企业在区内外的各类信息,通过公示系统集中统一归集到企业名下。实行办照“双告知”、企业信息“双公示”、信息抽查“双随机”制度。截至11月15日,公示系统收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8200万条,日均查询量21万次。积极开展企业信用协同共治,与22个部门签署信用惩戒备忘录,3.26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24万户失信主体被吊销营业执照,6644名“老赖”被限制工商注册。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初步形成,夯实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基础。

三是坚持“优服”,促进企业健康成长。建立小微企业名录系统,集中公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加强动产抵押和股权出质工作,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开展商事制度改革政策宣传进校园活动,鼓励创业、支持就业。狠抓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和团建工作,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在改革中做到破立结合、上下结合、点面结合、内外结合,促进了商事制度改革新政落地生根,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百姓投资创业的热情。2016年1—10月份,全区新登记市场主体30.73万户,平均每天新登记1024户。助推了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新旧动能转换,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了环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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