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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以三项措施强化药企生产安全

2016-11-21 08:46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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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安监局出台指导意见,要求医药企业和地方政府要全面加强医药企业监管,确保安全生产。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医药企业的安全风险,以三项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首先,要求医药企业促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反“三违”等活动;其次,要求医药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分析和控制,保持设备设施完好性,确保装置安全运行;第三,医药企业特别是原料药生产企业,要强化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记者 刘佳)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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