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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让老赖现形

2016-11-22 08:18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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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们单位上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微信朋友圈都传开了,很多人问是怎么回事,我们压力很大。现在,我们正积极安排还款,能不能把我们单位从黑名单上撤下来?”9月26日,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张东武急急忙忙赶到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向法官说明情况。

2013年,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净月潭支行与该中心签订借款合同,随后,吉林银行净月潭支行和该中心分别与借款人高某等56人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为高某等56人贷款。此后,吉林银行净月潭支行将贷款转入该中心的账户,并按要求将此贷款分别转给实际借款人高某等56人。

然而,贷款到期后,多位借款人拒不还款。吉林银行净月潭支行便将该中心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作出裁决,吉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应还款给吉林银行净月潭支行,总涉案金额3510余万元。

对于这一判决,吉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一直拖着拒不执行。净月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该中心信息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作为事业单位,吉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被曝光后,备受社会关注,其主管单位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领导也多次催问情况。张东武立即安排还款,目前,此案已执行回款1500余万元。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坚决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对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干预执行、阻扰执行、不配合执行工作的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这一规定为打击“老赖”提供了尚方宝剑,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机关、事业单位敲响了警钟。

据了解,吉林省法院系统将进一步加大打击逃避执行、消极执行的被执行人,拓宽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范围,加大对“老赖”的惩戒力度,维护法律权威。(记者 徐 隽)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杜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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