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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重点整顿“三指定”和违规收取配套费

2016-11-22 09:38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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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记者从省软环境办公室了解到,为持续深入开展软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抓住重点领域,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省软环境办公室会同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在全省电力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将重点针对用户工程管理、费用收取等领域开展,重点整顿经营服务过程中的“三指定”,即指定工程设计单位、指定施工队伍、指定设备材料,违规收取配套费等现象,解决存在的“吃、拿、卡、要”等作风问题,全面规范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能。

在用户工程管理方面,重点督查如下问题:强制要求用户使用指定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和物资采购单位;对用户自行选择设计、施工和物资供应单位的,在业扩报装业务办理过程中采取区别对待、增加环节等方式加以限制;供电企业工作人员私自承接业扩工程;设置障碍,在施工方案审核、竣工验收等工作中“卡、要”;违规超范围收取新建小区配套电力设施建设费用; 新建小区配套工程中不履行招投标约定,无故拖延小区配套电力建设; 在业扩报装受理申请、供电方案答复、图纸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未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导致客户多次往返;国家重点项目、民生项目配套电网工程的应急建设机制不健全,无法满足客户用电时限需求。

在费用收取方面,整治如下问题:未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违规加收费用;执行过期收费文件,越权出台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收费范围、标准、收取方式、票据开具方式等方面不执行政府有关规定,存在不规范或违规行为;在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过程中,不遵守公平交易原则,存在利用垄断地位签订霸王条款等。

另外,还将督查服务人员态度傲慢,推诿搪塞、刁难客户,“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方面问题;整治电能质量不合格、电网供电可靠性差、电网供电能力薄弱问题。为确保取得实效,此次行动将强化社会监督,通过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利用各种载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关注、参与整治工作,并将建立问责机制。(记者 赵英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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