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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上年度审计问题整改处理80人次

2016-11-29 09:03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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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省审计厅厅长何丽娟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时指出,据初步整改情况统计,截至2016年10月底已按要求上缴各级财政资金7.16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7.63亿元、规范账务资金73.35亿元、下达和拨付项目资金100.67亿元,按照审计意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148项、处理相关责任人80人次。

如省环境保护厅对涉及物业出租未经评估审批、服务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虚大物业支出截留财政资金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深刻检讨;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对审计报告指出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问题,已由院监察室开展调查核实。

此外,针对东莞、阳江两地发现的“一人有两个以上公积金账户”问题,有关部门加强对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筛查和整理合并,对信息系统增加“对一人拥有多个账户问题进行限制”的功能,堵塞信息系统管理漏洞。

何丽娟表示,下来将加大问责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追责。对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进行整改、屡审屡犯的,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严肃问责。要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记者/辛均庆 通讯员/任宣)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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