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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垦改革试点迈出实质性步伐

2016-12-04 10:31 来源: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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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香坊实验农场有限公司党委和公司揭牌仪式在哈尔滨举行,标志着农垦绥化、哈尔滨管理局改革试点“破冰”,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按照黑龙江农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近几个月来,省农垦总局对农垦绥化、哈尔滨管理局及21个农(牧)场办社会职能、机构、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对办社会职能经费进行了详细测算,完成了办社会机构资产清查核实,与属地政府进行了多轮对接,本着成熟一项移交一项的原则,积极做好办社会职能移交各项基础工作。从两个管理局实际出发,将21个农(牧)场整合重组为15个有限公司,组建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子公司,相应设立15个子公司党委。香坊实验农场有限公司就是15个子公司之一。今天,公司党委和公司挂牌之后,其他14个子公司党委和公司也将陆续由两个管理局负责组织挂牌,逐步按新体制新机制运行。

据了解,在推进农垦绥化、哈尔滨管理局改革试点工作中,农垦总局党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关于农垦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确定了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一是实施农场企业化改革。分离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将应由各级政府承担的行政社会管理职能移交属地政府,暂不具备条件移交属地政府的移交农垦管委会;国有农(牧)场不再承担行政社会管理职能。分离国有农(牧)场公共服务职能。将中心城镇内的8个国有农(牧)场的公共服务职能全部移交属地政府,中心城镇外的13个国有农(牧)场的公共服务职能,属地政府具备条件接收的,移交属地政府,暂不具备条件移交属地政府的,移交农垦管委会,在农垦内部实行政企社企分开、管办分离,条件成熟时再逐步移交属地政府。组建北大荒农垦集团子公司。根据农(牧)场资源禀赋、产业特点和区域布局,将国有农(牧)场整合成为北大荒农垦集团子公司,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一定时期内,继续保留国有农(牧)场牌子,保持现行财务体制的国家投入渠道不变。二是实施垦区集团化改革。逐步做实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与改革试点同步,将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改造成为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党委工作制度、母子公司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三是实施农垦管理体制改革。将农垦绥化、哈尔滨管理局合并重组,改组为“黑龙江省农垦绥化管委会”,主要承担辖区内的国有农(牧)场暂时不能移交属地政府管理的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参与管理辖区内农(牧)场和企业生产经营事务;一定时期内,继续保留两个农垦管理局的牌子,保持现行财务体制和国家现有投入渠道不变。在远离中心城镇、属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不能完全覆盖的国有农(牧)场,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小城镇管理等部分公共服务事务委托农场社区居民委员会。四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构建权责法定、职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农垦总局党委书记王兆力表示,通过试点为全面深化黑龙江农垦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农垦总局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以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为主线,以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农垦管理方式为重点,以农垦管理体制从现行的三级管理向两级管理转变为突破口,破除农垦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弊端,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发展引领力。做强做优做大农垦,建设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努力形成农业领域的航母。(鲁宏杰 记者 吴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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