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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副局长:深化改革努力创新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商事登记制度

2016-12-05 15:29 来源: 工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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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亭与企业登记管理专家型人才培训班学员座谈时强调
深化改革努力创新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商事登记制度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登记管理专家型人才培训班近日在总局行政学院举办。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与培训班全体学员座谈时指出,要不忘初心、认清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商事登记制度。

刘玉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要求全党同志面向未来,面对挑战,一定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结合我们的本职工作,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也需要不忘初心,需要坚持企业登记的本义和初衷。企业登记的本义就是对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进行记载并向社会告知。信息公示是企业登记最重要的社会功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特别是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情况下,历史上曾经附加到企业登记上的许可功能及其他功能都应该弱化、剥离,恢复其记载和公示的主要功能,向社会公示企业信息,服务市场主体,方便交易相对人、其他市场主体与其开展交易和竞争,维护市场交易安全,促进市场经济发展。

刘玉亭指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要认清目标。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我们全党全国人民的宏伟目标;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要目标;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是商事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登记注册便利化是全流程便利化,不仅工商部门要便利化,前置后置的相关许可也要便利化;不仅要在市场主体准入环节实现便利化,也要在市场主体交易活动中实现便利化。把握这一目标,要胸怀大局,划清政府与企业的边界,努力做到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满足企业的需求和社会的期盼。

刘玉亭指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要努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还要不断发现并研究解决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实现群众期盼,维护市场秩序,简化和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审批。要顺应改革趋势,主动作为,加强指导,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中有关企业名称、住所、简易注销、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多证合一”等方面的问题要逐个破解,不断将商事制度改革引向纵深。

刘玉亭强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政策性和实践性都很强,既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又要有科学的运行机制,还要有具体的操作方式。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就是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实现理论上的突破,巩固改革成果,形成我们自己的商事登记法律,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商事登记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从事企业登记的专家型人才要在这个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推进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商事登记制度作出积极的贡献。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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