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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内14家检验检测机构被责令整改

2016-12-08 10:25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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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省质监局对外通报今年内墙涂料中游离甲醛测定等5个项目的能力验证情况,14家能力验证结果为不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被省质监局责令整改。

今年下半年,省质监局组织开展了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关于内墙涂料中游离甲醛测定、塑料氧指数、热塑性塑料管材和管件维卡软化温度、婴幼儿配方奶粉中锌和锰、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沙门氏菌测定5个项目的能力验证工作。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共计522家,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的机构有505家、可疑的有3家、不满意的有14家,分别占参加能力验证机构的96.7%、0.6%和2.7%。

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包括:一些检验检测机构的操作人员不能严格按标准要求的条件和方法进行检测,未能准确理解检测依据的方法标准,在检测过程和计算过程上出现问题,导致了结果的错误或偏差; 有的检测机构常年未开展上述项目的检测工作,人员操作不熟练;标准物质及配制过程引入较大误差等。

省质监局称,针对此次能力验证发现的问题,将对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的机构,给予1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间,不允许出具相应项目检测报告。整改结束后,经当地市质监(市场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恢复暂停项目检测资质,否则将撤销其相应项目检测资质。(记者 董翰博)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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