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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到2020年促进600万农民落户城镇

2016-12-08 13:35 来源: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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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12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从教育、社保、就业、住房等方面,加快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为农民进城“保驾护航”。

我省明确,要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推进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全面放开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到2020年,努力促进6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在居住地享有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便利。鼓励各地根据本地承载能力不断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范围并提高标准。

推进基础教育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统筹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学校布局和教师编制,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等政策。同时,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服务、基础医疗服务、住房保障等方面对常住人口全覆盖,鼓励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平台,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实现社会保障应保尽保。

要加快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切实维护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既有合法权益。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建立基建投资安排与城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相关部门要出台我省配套政策,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吸引力。(记者 郑荣林)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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