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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16-12-13 08:53 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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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社会各方关注的环境空气质量问题,12月12日,自治区环保厅向媒体通报: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认真贯彻国务院“大气十条”,开启全面治污新征程,取得了明显成效——前11个月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提升,并有望超额完成2016年度PM10、PM2.5削减目标。

据通报,今年1-11月,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其中PM10平均浓度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5%;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6%。预计到年底,将超额完成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提出的PM10、PM2.5年度削减目标。监测数据还显示:今年以来全区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为95.4%,同比提升了7.4%。此外,一氧化碳、二氧化硫、臭氧三项污染物浓度分别为1.4毫克/立方米、15微克/立方米和120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了22.2%、16.7%、3.2%;二氧化氮则为20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今年以来,我区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提前谋划,抓好重点,打出了一套“组合拳”。我区在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还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大力推进火电、钢铁、石油石化、水泥等行业企业的脱硫脱硝设施建设。目前,全区73个现役燃煤机组中已有71个安装了脱硫设施,21个采用了低氮燃烧技术,33个安装了脱硝设施,新建的6台燃煤机组均同步安装脱硫脱硝设施。我区钢铁行业烧结机则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全区原有的16条新型干法水泥窑以及新建的11条水泥生产线都安装了脱硫设施。此外,还安排财政资金656万元支持23家糖厂改进烟气治理。

在强化清洁生产及能源利用方面,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环保厅共安排2096万元补贴资金用于推进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同时,为了深化城市建筑工程扬尘和道路扬尘治理,今年全区共安排财政资金2952万元,支持2015年大气防治成效显著的12个设区市购置道路保洁车、喷雾抑尘车等城市扬尘控制装备,并严格执行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年度计划,严管重罚治理违章渣土车。

此外,今年我区还加快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控管理水平,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区淘汰11.5万辆的任务。自治区环保厅连续两次联合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组成督查组,对工作进度较慢的设区市开展督查。截至11月30日,我区已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0.6824万辆,有望完成年度任务。

下一步,自治区环保厅将继续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为核心,实行“PM10+PM2.5联合控制”,提高治污措施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力争2017年全区PM10、PM2.5浓度分别控制在54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目标。同时,我区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改善空气质量。(记者/余锋 通讯员/昌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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