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安徽:2017年高职院校将分类考试招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2016-12-17 18:11 来源: 新华社
字号:默认 超大 | 打印 |

新华社合肥12月17日电(记者 杨玉华)安徽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安徽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相关通知,明确2017年安徽高职院校将实行分类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考试达线过关方能参加高职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对于职业技能拔尖人才将实行免试入学。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公布的通知规定,2017年安徽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对象为安徽省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取得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后,自主选择报考不超过6所高职院校。安徽省统一组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统一划定文化素质资格线,达线考生方可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招生院校针对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和社会群体考生的特点,分别组织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学生对有关基本技能的掌握和应用,由高职院校依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类别分类组织考生测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学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由高职院校依据招生专业类别分类组织考生测试。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安徽省将对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等拔尖人才实行免试录取。

安徽省教育厅明确要求,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应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全省高职院校通过各类分类考试招生的招生计划数要达到本校年度招生计划的一半以上。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已立项建设的16所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考生报名数不少于当年招生计划数的80%,参加考试人数不少于当年招生计划的60%。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朱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