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辽宁省重点推进50项工作任务

2016-12-18 09:47 来源: 辽宁日报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已正式印发,文件为东北振兴再次提出了14条实实在在的举措。12月17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这些举措,省政府已下发了实施方案,将14条举措细化成50项工作任务,明确了每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共涉及省(中)直有关单位48家。

国务院62号文件是继2014年的国务院28号文件、2016年的中央7号文件之后,国家对东北振兴下发的又一重要文件。据省发改委介绍,国务院62号文件提出的多项政策力度很大、措施很实,特别是明确提出了国家各部门组织制定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要优先考虑在东北地区试行,组织开展各类改革创新试点原则上要包含东北地区等等,充分体现了国家支持东北振兴的坚定决心。

为了更好地推动国务院62号文件在我省的贯彻落实,2016年11月,我省启动了制定实施方案的工作。目前,这份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 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 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文件,已在省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以省政府文件形式正式印发实施。《实施方案》 对国务院62号文件进行了细化,提出了“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争取国家批准在我省设立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试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50项具体工作任务,对辽宁推进全面振兴具有重大意义。

同时,省政府对抓好国务院62号文件的落实提出了“四个明确”,即明确牵头单位、明确责任要求、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奖惩措施。并要求涉及到的各有关单位都要制定具体可行、便于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的落实方案,确保各项重大任务落到实处。省政府将对各项分解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每季度一调度,每半年一小结,年底作全面总结,好的表扬、差的批评,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同时,我省落实工作进展情况也将及时向国务院报告。(记者 方亮)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