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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台医疗救助新政 困难群众最高救助10万元

2016-12-21 17:51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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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12月21日电(记者 刘邓)记者从海南省民政厅获悉,新修订的《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经海南省政府同意,于12月正式施行。《办法》扩大了医疗救助对象范围、调高了救助限额并增加了特殊门诊救助。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医疗救助最高额度从2万元/年上升到10万元/年。

据了解,新修订的《办法》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列入重点救助对象,在救助比例和救助最高限额方面均相应提高,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年度最高救助限额10万元;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最高救助限额5万元;低收入救助对象年度最高救助限额4万元;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年度最高救助限额3万元。

与之前的救助政策相比,本次新修订《办法》取消了重特大疾病病种限制,改为以实际支出医疗费用作为确定救助的依据;设置了梯次医疗救助比例,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合规的个人负担费用按100%的比例救助。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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