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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最高人民法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2016-12-21 18:28 来源: 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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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8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签署《关于建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司法合作协同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志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同志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并讲话。

建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司法合作协同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的具体实践,对依法保护长江经济带的生态安全,推进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司法合作协同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促进沿江省市、有关部门与人民法院联动,形成分工明确、执行高效的合作机制,强化司法服务和保障,打造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黄金水道,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把长江经济带建成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最高人民法院将按照保护母亲河的总体要求,创新方式、拓宽渠道,积极开展长江经济带司法合作。最高人民法院加强涉长江经济带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的审判,依法惩治涉及违法排污、河道非法采砂、滥伐盗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环境监管失职犯罪、造成环境污染严重后果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犯罪。加强调查研究,促进法律适用的规范和裁判尺度的统一,针对性解决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涉及司法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法院联动,强化区域内地方法院之间、海事法院之间、地方法院和海事法院之间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支持配合法院开展相关工作。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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