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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公安30条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2016-12-22 09:30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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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市局批准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
沈阳公安30条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12月19日,沈阳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动员部署会议,出台30条服务经济发展新举措,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以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沈阳市公安局进一步树立服务第一理念。在新30条举措中,除了十几条便民措施,更多的是为企业服务的措施。如印章备案手续即时可取,取章时限由3个工作日变为当日申报24小时内可取;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等审批及验收时限都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设计备案抽查等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等等。

为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沈阳市公安局明确要求,凡涉企除消防、危爆物品管理等公共安全管理范畴外的,不经市局批准,一律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推行消防审批预约服务,提前预约消防审批项目。消防重点工程项目验收由原来的工程完工后监管验收,变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提前介入评估,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同步发放验收合格证。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不需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记者 曲宏)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傅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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