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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奖励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

2016-12-22 14:49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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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2月21日从省综治办获悉,省政府决定奖励高静鹏等13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以及两个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群体。其中,奖励牺牲人员每人20万元,奖励其他人员每人5万元。

发现正在逃走的小偷,都江堰市灌口街道居民高静鹏立即追赶,同小偷展开搏斗,直到民警赶来;听到呼救声,正在剑阁县城出差的苍溪职中教师刘小兵跳入冰冷的江中,先后救起两名落水者,他自己却再也没能上来……近年来,我省广大群众在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中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为褒奖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省政府决定对他们给予奖励,希望全省广大干部群众以高静鹏等为榜样,学习他们舍己救人、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勇于献身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危难关头迎难而上的责任担当,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和自然灾害作斗争,维护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  (记者 吴忧)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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