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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方案

2016-12-29 15:42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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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药品生产领域供给侧改革,提升我区制药行业水平,近日,自治区印发《广西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专题部署全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

《方案》明确指出工作目标,对我区已经批准上市的74个仿制药品种,应分期分批并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工作;对仍需要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则必须在2021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

《方案》要求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及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安排地方基建投资、产业发展基金、技术升级改造等资金和项目,全力支持区内重点参评品种的相关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指导和帮助重点参评企业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中央基建投资、产业基金等支持。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要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时不再选用未通过的药品。(记者/奚振海 通讯员/梁芹)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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