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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提高标准实施差额补助 加快山坪塘整治进度

2017-01-03 09:07 来源: 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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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依法认真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在今年全市“两会”召开前夕,重庆日报开设“2016年市人大工作巡礼”专栏,聚焦代表建议办理、提高立法质量、加大监督力度、深化代表工作等,梳理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亮点。

完成山坪塘整治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之一。一年来,在市人大代表的建议下,我市针对山坪塘整治的补助标准提高,并实施差额补助。其中,对贫困区县5万立方米以上山坪塘整治的补助标准由5万元/口提高为24万元/口。

在去年年初举行的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时任开州赵家街道党工委书记的邱文军建议,按照山坪塘容积、施工难易梯度设置补助标准,特别是针对5万立方米以上的山坪塘要合理提高补助标准。

邱文军在工作中发现,对山坪塘整治的补贴标准有不合理的地方,按照上一轮民生实事的补助政策,500立方米至10万立方米的山坪塘按照每口3至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考虑到成本和技术难度,在这个补贴标准下,5万立方米以上的山坪塘整治难以实施,“个别基层和群众想修却不敢修。”邱文军说。

建议提交之后,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成调研组赴基层调研。今年6月,市水利局给出复函,明确提出,对5万立方米以下的山坪塘,延续上一轮民生实事补助政策,即市及市以下财政按照主城区3万元/口、一般区县4万元/口、贫困区县5万元/口进行补助;对容积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山坪塘,结合其工程量、施工难度,大幅提高市及市以上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主城区18万元/口、一般区县21万元/口、贫困区县24万元/口进行补助。

“山坪塘整治工作前几年总体做得很到位,群众反响很好,我认为这件好事要继续做下去。”因此,邱文军还提出了夯实责任、完善机制、落实长效管护的建议。他在建议中提出,建立村级水务员制度,每个山坪塘落实1至2名管护责任人,具体负责山坪塘日常管护;把山坪塘管护支出纳入预算范围,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

对此,市水利局回复,将按照“建管并重、管重于建”的思路,加快山坪塘整治的同时,同步推进“一明晰、三落实”工作,完善管护机制。在农村水利集体资产清产核算和量化确权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以山坪塘为重点的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证,将山坪塘所有权明确给村组集体,使用权明确给具体收益的下一级村组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或联户。

工程产权明确后,工程使用权人作为工程管护主体,履行管护责任。同时建立财政奖补机制,市、区县每年安排2.5至3亿元专项资金,对小型水利设施运行管护经费给予适当补助。

收到这一复函,邱文军表示很满意,他认为,复函能够有效解决山坪塘整治当期和长效两项问题,广大农民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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